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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现启动2022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下抽检(时间待定)和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平台和时间

1018日至1024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检查要求

1.填写研究工作情况。请参考系统中提示的要点分点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进度:调研研究情况、参加会议情况、资料收集进展等;

2)已发表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进展(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发表和待发表的文章均可),最终成果撰写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按照预算执行,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开支);

4)下一步工作计划。

2.上传阶段性成果:可上传已发表或者待发表的文章,但是要求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

三、注意事项

1.阶段性成果可上传已发表或者待发表的文章,对文章发表数量没有强制要求。如阶段性成果较少,在课题研究进度的地方应充实一些,比如课题调研、数据资料收集、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组讨论等等。

2.经费没有使用进度要求,开支合理即可。

请通知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中期检查平台按照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如有疑问可联系社科处赖晓苗、王涵霏,电话:21890292189021

附件: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doc

 

社科处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