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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2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更好发挥财政科研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现将2024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专业研究基础和能力的省直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财经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包括个人和团队)。承担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

二、助方向

(一)财政类

1.地方政府优质财源培植

2.财政投资效益评估与分析

3.财政民生保障效益分析与提升

4.财政法治标准化建设

5.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协同促进高质量发展

6.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

7.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策

8.我国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比较

9.税基评估助力财政增收的对策

10.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的路径创新

11.应对土地出让收入下行的财政政策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

13.财政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14.平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运用评估的分析

(二)其他经济类

15.加快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6.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17.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

18.培育拓展我省消费新增长点

19.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0.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1.做强做优我省万亿级支柱产业对策

22.提升我省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对策

23.发展壮大数据产业对策

24.新型基础设施赋能产业升级对策

25.健全我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对策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结合自身研究优势,选取以上一个资助方向申报。对部分较为宏观的资助方向,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针对其中所涉及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细化角度、自拟题目申报,如:方向(5)可以“财政政策和金融工具有机组合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支持实体经济的策略研究”为题目进行申报。

四、经费资助

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最终成果验收鉴定的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给予资助。

五、材料报送

纸质、电子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和《2024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评审表》(附件3,一式6份),由学院/研究院统一汇总提交至社科处。

联系人:赖晓苗,联系电话:2189029

2.电子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的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aixm@xmu.edu.cn。

 

附件:

附件1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 2024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评审表.docx

  

社科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