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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49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理期为立项后5年,清理截止日期之前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被终止处理。

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及2020年立项逾期未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二、清理截止时间

2019年立项项目清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020年立项项目清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三、具体事项

逾期项目如被终止或撤项,会影响项目负责人今后的项目申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对本单位在清理范围的项目并及时了解研究进度,协助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切实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后,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8.241.235.188)提交结项申请。

项目结题事项请与社科处负责老师联系咨询。

赖晓苗 杨汉伟,联系电话:2189029 2188364,邮箱:laixm@xmu.edu.cn yhw@xmu.edu.cn

附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手册.pdf

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手册.pdf


 

社科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