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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新文科系列讲座第八辑(第四讲)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40


2023118日下午,厦门大学新文科系列讲座第八辑(第四讲)“自由的可能与限度:无所不在的规范与规范化”在南光一320举行,“厦大群贤”视频号同步直播,吸引了八百余名师生的关注和参与。

本场讲座的主讲人为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梦秋,厦门大学社科处副处长张随刚主持讲座,原中山大学副校长李萍教授、厦门大学哲学系主任朱菁教授参加。



徐梦秋教授从规范的内涵与外延出发,提出规范是根据公共意志或统治者意志来调控或评价人们的行为及其结果的、由某种精神或物质的力量来加持的、具有不同程度之普适性的指示或标准。接着,徐教授指出,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领域都存在规范与规范性问题,而因为规范与规范性问题贯穿于社会的每一个领域,是一个具有最大普遍性的问题,所以它是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尔后,徐教授从个人、社会和当前社会实践需要等三个角度论证了规范研究的重要性。随后,徐教授对阐述并论证了规范不是对自由而是对任性的限制,阐述了规范对自由的双重作用,引出规范论专属的研究对象与基本问题,他强调规范论是以全部规范所构成的规范的总体、规范的大全为研究对象,它要对各种各样的规范做统摄性、综合性、贯通性研究。最后,徐教授自豪地介绍了厦大规范理论研究团队为开拓规范研究这一新领域所做的原创性工作,认为厦大规范理论研究团队所建构的规范理论具备了新文科的基本要素——跨学科、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研究,服务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为构建中国的自主知识体系做了贡献。



徐教授的报告既深入浅出又生动活泼、风趣幽默。他把人与规范的关系比作火车与轨道的关系、蜘蛛与蜘蛛网的关系;通过对“厦大学生吃米饭免费”的规定的分析,说明规范制定者所受的约束;例举“愿赌服输”“盗亦有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等等,来论证规范的普遍性,使晦涩的哲学观点入口即化。

在交流提问环节,现场以及线上师生与徐教授就审美判断与价值判断、唯物史观是否有规范性、规范论与伦理学及法学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讨论,会场气氛热烈融洽。

 “厦门大学新文科系列讲座”目前已举办三十八讲,线上线下累计17734人次观看。讲座旨在展现我校专家学者对新文科的理解、认识和把握,探索新文科建设的方法和模式,探讨新文科的主题与主旨,进一步推动我校中国特色、厦大风格、世界一流的人文社会科学建设!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