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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183

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省教育厅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结题报告书(附件1),每个课题2需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及处长签章(办理流程:主楼1121经费管理科找王海凤老师审核后至4楼盖章)、所在学院/研究院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章。纸质版无需装订以便扫描。

(2)结题汇总表(附件2),每个项目1份。

(3)成果证明材料,每个项目1份。

以上材料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ongml@xmu.edu.cn

注: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联系人:宋美霖

联系电话:2187335

附件1: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2:结题汇总表.xlsx

 

社科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