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相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要求,切实提高我省新型智库服务省委决策的质效,福建省新型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省新型智库2023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智库单位或研究团队。在研2022年新型智库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不作申报对象。
二、申报方向
各智库或研究团队可根据专业优势,从研究课题方向(附件1)中选择一个方向,并结合自身研究条件、专长,进一步细化选题(在多个方面具有优势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可酌情多申报)。研究课题方向外自行选题的,需在申报表中提供500字以内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三、申报要求
2023年3月1日前,各学院/研究院统一收集《申报表》(附件2)11份、《评审意见表》(附件3)21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社科处。
四、课题经费
立项的课题支持经费参照智库办往年同类课题水平,并根据课题的研究分量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课题结项
1.结项条件:重大研究课题提交4万字总报告,形成2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并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省智库办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重点研究课题形成3万字总报告,形成1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并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省智库办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研究成果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已在各类刊物刊发的不得报送。
2.结项时间:2023年9月30日。部分课题研究成果根据省委决策需要提前报送。
3.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与批准立项研究设计明显不符,首次评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评审鉴定仍不合格的,立项项目将予以撤销。项目未通过验收或被撤销,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付未使用的项目经费通过原渠道退回。
联系人:宋美霖,2187335
附件:
社科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