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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333



文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地方实践研究,引导和整合学校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乡村振兴样板区体系建设,现面向全校公开招标乡村振兴研究课题1项,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乡村振兴样板区体系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本校教师(含退休教师);

2.近年来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各类项目;

3.无在研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含科研启动费、重大培育计划等各类项目);

4.近年来在所申报领域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报安排

1.217日前,各单位汇总申报意向并向社科处反馈。

2.317日前,申请人填写“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专项申请书”,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pq@xmu.edu.cn

3.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后,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及申请人修改情况确定项目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立项。

四、其他说明

1.项目立项后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项目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有关管理办法实施,按“额度+进度”的使用原则开支经费。

2.预期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鼓励在三报一刊等国内主流核心刊物发表文章、出版专著、为省部级以上单位报送咨询报告等。

3.专项产出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专项资助”。鼓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成员将所在基地作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厦门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作为第二署名单位;鼓励其他人员将“厦门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作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


附件1 厦门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2 XX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戴佩琪

联系电话:2189029

邮箱:dpq@xmu.edu.cn



社科处

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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