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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次数:484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16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正高级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4.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2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不加附件。

五、其他要求

1.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2.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110

1.确定申报意向。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25日前与社科处联系,告知申报意向。

2.提交初稿,校内组织评审。申报教师请于1223日前提交初稿至学院和社科处,社科处与学院组织开展校内评审。

3.网络填报。投标人于202315日至2022110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进行申报(尚未注册账号的老师可提前注册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龚君 杨汉伟(2181960)张鹭瑶(2187334)宋美霖(2187335)戴佩琪(2189029

邮箱:zsk@xmu.edu.cn

附件1:招标选题.docx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社科处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