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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1122

各有关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需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的申报数量,我处另行通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2年新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二)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分配的申报名额向我处有序推荐。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审核通过后,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均要,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我处审核、修改。时间安排如下:

1.1220日上午:艺术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创意与创新学院

2.1220日下午: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社会与人类学院;

3.1221日上午: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哲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电影学院;

4.1221日下午:外文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电子版材料

各申报人应提供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均为PDF版;

根据通知要求,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定稿材料提交时间

1.221日上午:艺术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创意与创新学院

2.221日下午: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社会与人类学院;

3.222日上午: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哲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电影学院;

4.222日下午:外文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张鹭瑶,联系电话:2187334,电子邮箱:zly@xmu.edu.cn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1).doc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申报答疑.docx

社科处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