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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218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开展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2.截止时间: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1024日。

3. 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个单位1份,含excel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所在单位及学校财务处公章的纸质版(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3)项目研究成果等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件及电子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以上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ongml@xmu.edu.cn,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联系人:宋美霖

联系电话:2187335

 

附件1:2022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

 

 

社科处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