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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2022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62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要求,切实提高我省新型智库服务省委决策的质效,现转发福建省新型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专业研究力量申报省新型智库2022年重大研究课题、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各智库单位或研究团队。在研2021年新型智库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成员不作申报对象。

二、申报方向

各智库或研究团队可根据专业优势,从研究课题方向(附件1)中选择一个方向,并结合自身研究条件、专长,进一步细化选题(在多个方面具有优势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可酌情多申报)。研究课题方向外自行选题的,需在申报表中提供500字以内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三、申报要求

1.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

2.提供《申报表》(附件2)11份、《评审意见表》(附件3)20份纸质版并刻盘,由学院(研究院)统一报送社科处。

四、课题经费

立项的课题支持经费参照智库办往年同类课题水平,并根据课题的研究分量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课题结项

1.结项条件:重大研究课题提交4万字总报告,形成4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其中在《智库专报》刊发不少于3篇),或经省智库办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重点研究课题形成3万字总报告,形成3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其中在《智库专报》刊发不少于2篇),或经省智库办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研究成果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已在各类刊物刊发的不得报送。

2.结项时间:2022年9月30日。部分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根据省委决策需要提前报送。

3.提供开展课题调研情况的证明材料。

4.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与批准立项研究设计明显不符的,首次评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评审鉴定仍不合格的,立项项目将予以撤销。项目未通过验收或被撤销,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付未使用的项目经费通过原渠道退回。

联系人:杨汉伟 戴佩琪 宋美霖,联系方式:2188364

社科处

2022.3.17

 

附件:

1.福建省新型智库2022年研究课题方向

2.福建省新型智库2022年研究课题申报表

3.福建省新型智库2022年研究课题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