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厦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社科处初审、专家评审,厦门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第二批)拟资助7个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月7日(周五)-2022年1月13日(周四)。各单位或个人对立项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社科处反映。
联系人:戴佩琪 联系方式:2189029,dpq@xmu.edu.cn
附件 厦门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立项公示(第二批).xlsx
社科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