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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浏览次数:9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四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列·科社(含政治经济学);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理论经济;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

本届奖项总额为300 项,其中:一等奖 30 项;二等奖100 项;三等奖170 项。为确保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组各等次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1.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19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或2017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2.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附件中的《填报说明》及《评审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填写《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word版)《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word版),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2. 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分配的申报名额向我处有序推荐。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3. 审核通过后,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一份)《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纸质版,一份)《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均要,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我处审核、修改。时间安排如下:

157日上午:艺术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国际学院、创意与创新学院

257日下午: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社会与人类学院;

358日上午:人文学院(含国学研究院)、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

458日下午:外文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学校审核通过后,各单位科研秘书组织本单位相关申请人登录评奖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517日。

1)申报者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1/进行用户注册。

2)申报者进入“成果申报”条目下的“在线申报”依次填写《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经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各一式2份,签字确认后提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

表格填报可参考《填报说明》中的相关要求。

四、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的受理以学院或研究院为单位,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受理、审核本单位老师的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报奖材料包括:

1.经系统审核后打印的《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申请者须签字,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其中一份《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成果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注意: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1524日上午:艺术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国际学院、创意与创新学院

2524日下午: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社会与人类学院;

3525日上午:人文学院(含国学研究院)、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

4525日下午:外文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

联系人:宋美霖,电话:2187335,邮箱:songml@xmu.edu.cn

 

附件:

1.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办法;

2.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样表);

3.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样表);

4.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5.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6.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7.评审指标体系

8.填报说明

 申报附件.rar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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