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终止协议(甲乙双方盖章)
协议约定项目终止不再继续以及关于未拨经费和已拨付经费如何处理(注明经费退回账号信息:开户行、户名和银行卡号)。
2.项目负责人去财务处办理经费退回原单位手续
需提供材料:
①经费报销单对
②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之前开具的非税票,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
③项目终止协议
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厦门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B36952193C
开票内容: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课题费、科研经费、科研协作费(如无法开具以上内容,请备注课题名称)
备注:经费退回只能退回剩余经费,学校已提扣管理费无法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