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的理论文章《中外合作办学不能“盲人摸象”》。文章指出,拥有2000多家机构和项目的中外合作办学,社会关注度高;以提升办学质量为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化水平,是当务之急。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公开信息,为中外合作办学者研判政策走向提供权威信息,又能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有力促进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升。同时应看到,信息公开涉及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一些办学单位对信息公开制度打折扣,不落实;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避免“盲人摸象”,还有很多“功课”要做。观念转变了,认识提高了,还必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应发挥办学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强自律,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专业化队伍,进一步完善信息透明化的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网、中国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几十家媒体全文转载了林金辉教授的这篇理论文章。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是我国第一家(目前唯一)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中心所在机构。中心2010年成立以来,林金辉主任在《人民日报》发表了5篇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理论文章,为扩大我校在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的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陈丽梅供稿)
附:理论文章全文
中外合作办学不能“盲人摸象”
林金辉
《人民日报》 2015年07月30日
年学费少的过万,多的十余万,钱去哪了?这钱交得值还是不值?拥有2000多家机构和项目的中外合作办学事业,从行政审批、招生收费、培养过程,到学位认证、升学就业、质量监管,近年来发展迅速,社会关注度高。但信息不透明,民意表达渠道难以畅通,新旧矛盾难以化解,办学质量难以保证。以提升办学质量为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化水平,是当务之急,也符合国际合作办学发展趋势。
信息透明化,是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支撑。提高信息透明度,重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监督热线,建设教育涉外监管网,公示在办和已停办的机构、项目信息……近年来教育部门采取的这些措施,使信息透明的效果初步显现;开发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系统,把受理、审批、备案、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置于公众的视线之内,公开透明,既为中外合作者研判政策走向提供权威信息,又能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有力促进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升。
但是也应看到,信息公开涉及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信息公开打折扣、不落实。根据“高等教育信息公开”项目组最新统计,75所部属高校信息公开评价平均得分为71.3,应当说不算太高;一些高校信息发布零散,信息透明度参差不齐。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避免“盲人摸象”,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实践证明,加强信息发布,同步解读政策,主动回应关切,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才能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的战略重点由规模扩大、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移。
观念转变了,认识提高了,还必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专业化、法制化水平。为此,应当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细化信息披露的范围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加强信息统计和数据分析,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健全中外合作办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自律,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专业化队伍;政府部门除做好自身信息透明化建设外,还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信息监管和督查,建立问责制度;同时,还应当通过第三方对信息公开进行监测,做出评价,进一步完善信息透明化的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作者为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