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杨际平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杂志2021年第2期刊发杨际平教授所撰《论北朝隋唐的土地法规与土地制度》一文。杨际平教授是我国著名经济史学家,继承和发展历史系魏晋隋唐史和中国社会经济史教学研究的学术传统,依托国家重点学科专门史,以特色研究方向北魏隋唐土地制度与土地法规为重点,延伸到汉唐土地制度、赋役制度、户口管理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农业、阶级阶层关系、社会生活等领域,学术贡献卓越,已出版著作十余部,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40多篇(其中退休后发表论文50余篇)。杨际平教授年逾八旬,笔耕不辍,至今仍每天伏案工作七八个小时,保持着旺盛的学术活力,令人钦佩,亦是后学之学术楷模。此次刊发的文章即杨际平教授对中国传统社会田制争议问题的新思考和新诠释。 

文章认为,北朝隋唐《地令》或《田令》只是土地法规,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不决定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北朝《地令》既有授田与土地还受条款,又有不触动各户原有土地,进行户内调整,实际上无还无受条款。这是执政者土地国有理想与土地私有现实矛盾冲突的结果,是情势所必然。实施《地令》时,北魏、北齐都是双轨制:对代北鲜卑拓跋族聚居区来说确实是普遍授田制;对汉族为主聚居区,则只是限田制,同时也是一种户籍登记制度。隋唐时期,因为鲜卑族已经不再是统治民族,因而对鲜卑族也就不再实行特殊的土地政策。隋唐未见按《田令》规定给吏民实际授田与土地还受的实例。相反,可直接反映未曾实际授田与土地还受的实例却很多。



厦门大学自1921年创校开始,历史学保持着良好的学术传统和学术风格,一直是厦门大学优势学科。傅衣凌、韩国磐等人开创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在国际学界享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1981年,中国古代史、专门史获得首批博士学位授予权。1982年,历史学专业创办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季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份经济史研究专业期刊,至2020年已发行155期,刊登论文1800多篇,为国内外学者搭建了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培养了四代的历史研究学者,传承有序,影响深远。

捷报频传长空啸,壮志凌云待时飞。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人文学院历史系将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引下,围绕学院和学校各项改革,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科研能力,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而不懈努力!

 

 

                     (人文学院历史系靳小龙供稿)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