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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校内程序一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附件1或附件4)及相关答疑(附件2或附件5)。

三、申报单位和推荐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的推荐数量,我处另行通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将本次报奖事项向本单位符合资格人员(包括离退休教师)及时通知到位

(二)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5年新版《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6或附件7,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注:《申报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三)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排序后向我处有序推荐。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审核通过后,各单位将《申报评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纸质版须签字盖章)提交至社科处。各单位推荐时间截止11月4日。

(五)学校组织第二轮评审,确定我校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六)学校通知推荐报奖人按要求提交材料(详见“五、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一式6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厦门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1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成果受项目资助情况等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建议制作封面并编制目录。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电子版材料

各申报人应提供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均为PDF版(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50Mb,如超过可以拆分为多个文件),与申报评审表电子版(word原版)打包;

电子版命名方式为:申报单位+申报人+成果名称/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

根据通知要求,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其他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奖工作,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对申报材料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突出质量导向,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规范。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申报交流辅导,高质量地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人:杨汉伟,联系电话:2188364,电子邮箱:yhw@xmu.edu.cn


社科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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