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校级研究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


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厦大科〔2014〕10 号)规定,校级科研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及三年一次评估相结合的制度。为做好2014年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请各机构负责人于3月30日前将《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报送挂靠单位,并请各挂靠单位于4月8日前统一将学院签署年度考核意见后的《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报送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dy@xmu.edu.cn。

联系人:丁彧、王智兰,2187332。

社科处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1.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docx

2.《厦门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厦大科〔2014〕10 号).pdf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