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该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
2.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
3.以下情形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级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级项目及教育部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25万元左右,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20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三、时间节点
1.广泛动员。社科处协同学院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各单位于4月30日前联系社科处反馈申报意向。
2.申请书初稿提交。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请书并于5月20日之前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初审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安排审核。
3.校内评审。2022年5月21日-6月15日,社科处与学院协同组织预评审,申报老师修改完善。
4.出版社盖章及提交定稿材料。2022年6月16日-6月30日,定稿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社科处审核无误后,提交全套申报的纸质材料。有联系出版社推荐的老师,需提前对接出版社沟通推荐盖章事宜。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式8份(12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A4纸双面印制、加封面胶装;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建议先和社科处沟通确定排版事宜后再打印。
3.成果查重报告(定稿书稿及涉及成员名单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统一查重1份,纸质版只需要打印封面)
4.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6.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即可,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龚君(2181960),张鹭瑶(2187334),戴佩琪(2189029),韩珊琦(2189021)
邮箱:zsk@xmu.edu.cn
全国社科工作办基金处联系电话:(010)83083062,55604027
全国教育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2003307
全国艺术规划办联系电话:(010)87930753
详细通知和要求请查看附件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完整通知.docx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含艺术学).rar
附: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63家)
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外文出版社、解放军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文物出版社、故宫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防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
厦门大学社科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