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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3469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要求

   本年度申报分为5个方向,各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请查看具体申报指南: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_ _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cnaf.cn)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_ _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cnaf.cn)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_ _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cnaf.cn)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_ _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cnaf.cn)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_ _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cnaf.cn)


二、申报时间

4月18日前:各单位做好申报动员,并于418日前反馈申报意向。

419-515日: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并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所需相关材料。

516-531日:学院和学校共同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打磨完善申请材料。

61-614日:对项目申报进行终稿审核,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美术创作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需通过学校账号申报,请意向申报的老师及时与社科处联系沟通申报事宜。

(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三)通过学校统一申报的项目,具体申报材料待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发送。

社科处联系人:龚君 联系电话:2181960 邮箱:zsk@xmu.edu.cn

国家艺术基金咨询电话:400-025-9525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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