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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社科项目委托事项办理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次数:1284

注意事项

1.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使用电子签或者扫描件。

2.受委托项目如已经结题应先办理结题结账手续后再办理委托事项。

3.项目委托期限不应超过项目结题日期或者经费使用截止日期。

4.被委托人应该为厦门大学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党政管理人员)

附件:厦门大学社科项目委托审批表(2023版).doc